3月4日,“2019医药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代表委员们围绕中医药发展、药品招采、疫苗供应等行业焦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胡季强代表在会上提出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改进医保相关工作的建议。
国家医保局组建成立以来,在医保支付机制、集中采购招标、抗癌药品国家谈判入目录和药品价格监管、打击盗印医保卡等方面进行了改革,着重管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这一百姓的救命钱,增进了人民健康福祉。但在相关工作中也有值得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改革,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尽快实行统一的支付标准。支付标准可以参照国际周边同类药品的定价、国内中标价格和企业的平均生产经营成本,考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区别支付标准与药品市场交易形成的价格,高出支付标准部分由医疗机构或个人自负,低于部分归医疗机构或个人。
二、建议在对首批4+7药品国家集中采购试点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再扩大试点产品及地区。同时改变目前这种唯一和最低价中标的做法。
三、优化国家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用于治病救命。根据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原则,淘汰安全性和疗效不确切的药品,限制起辅助性作用的药品进入目录,让更多的新药包括2010年以来新批准的中药新药进入目录。低价药可以全额支付,高价药可降低支付标准。
四、在放开绝大部份药品实行市场化定价的同时,加强对原料药垄断、独家必需药品的价格监督,维护正常的市场供应秩序。
五、针对部分新药、仿制药、中成药实际存在的高价格、高毛利、高费用没有高利润高研发投入的现状,医保、医疗等部门要从机制上研究解决,医药企业也要主动改革药品销售模式,回归药品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