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 十 九 大报 告明确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的处置,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2017年11月2日上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与会人员就 张 德 江 委 员 长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 应邀列席参加本次大会的胡季强代表就《我国危险废物处理监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在所在的第六小组作了发言。
(以下为发言摘要)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减少环境污染的一部重要法律。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大力推进下,我国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但我国环保事业起步较晚,环保产业的发展明显落后于其他工业产业,特别是在危险固废处理方面存在危废产生量统计数据有争议、危废产生量与实际处理规模不均衡、行业门槛高、处理资质单一、弱小企业居多等问题。为了加强我国实体经济现代化建设,早日实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分“两步走”,到本世纪中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及税费等问题涉及到环保、工业、卫生、交通、税务、价格等多部门,现有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只明确了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应该对其他部门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工作中的职责也作出明确分工。
要依托部门间横向联合,实施危险废物内外联动监督管理制度;
要依托“互联网+”,建立省级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
要依托环境科研力量,建立国家级、省级化学品和危废鉴别监管体系;
要依托典型示范样本,推动企业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现有危险废物的环保监管体系还是以“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监督为导向,虽然堵住了出口,但仍不能解决我国固体废物产量逐年上升的问题。根本的解决方式在于联合工业产业规划部门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提出相对应的危废循环处理方案,鼓励跨行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创兴技术的实施,从而实现“从摇篮到摇篮”的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实现产业废物多途径、多层次、协同化利用。
我国各地区长期存在危废产生量与实际经营处理规模和处理能力不匹配的情况,且危废处置设施的配套也明显落后于其他新兴产业的发展。虽然2016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案放开了省内跨地区运输危废的申请许可,但仍不足以解决问题。因此:
一方面需要地方政府重视加大对危废处置项目的建设工作;
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放开危险废物处理的政府指导价格,鼓励推广新技术。
对于使用除填埋和简单焚烧外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新技术的企业要放开跨省危废转移申请,改为技术认证和转移备案方式;
对已在使用新技术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企业要缩短新项目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审核时间,鼓励企业跨省发展。
针对我国危废处置企业散、小、弱的特点,在增加危废处理能力的同时,也要对落后违规企业“零容忍”。
要加强对环保处置人员的技术能力认定和准入考核;
加强对违法人员和企业的处罚力度;
增加市场准入限制;
制定利于危废处置行业的政策,在财税、价格、金融、土地等方面予以扶持;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危废污染防治,鼓励国内企业吸收、改进国外的先进技术;
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我们相信,经过我们的努力
星空璀璨、月明江清、鹤舞猿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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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万物互联、升空奔月
是可以在我们这代人眼前,共同实现的
美丽中国,
我们共同努力!